自动化测试平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8-11-21 17:29:53 点击: 【字体: 收藏

各(潜在)投标人: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华珠三角研究院的委托,对自动化测试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公告期限为2018年11月22日至2018年11月28日五个工作日。项目招标内容如下:

一、招标编号:GZHYCG018042

二、项目名称:自动化测试平台采购项目

三、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四、项目标的及交货时间、地点

1.项目标的

基本要求如下:

名称

采购预算(元)

综合测试仪

1500000.00

开发板

600000.00

屏蔽

400000.00

合计

2500000.00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采购预算,将导致投标无效。

2.交货时间:按招标人要求

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五、投标人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2) 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本年度任意3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 提供2018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投标人近三年(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11 月22日至 2018年11月28日(上午9:00至11:30和下午14:00至16:30(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机构出具收据。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1)前往以下地址购买: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宏光路春晖三街14号二楼,售标处电话:020-82090204),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2090204/18664607565

传真:020-82090814                   邮编:510760

电子邮箱:545892296@qq.com

七、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2月12日09时30分00秒(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宏光路春晖三街14号二楼会议室)(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12 月12日09 时30分00秒

十、开标地点: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楼2会议室(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宏光路春晖三街14号二楼)

十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联系人:方小姐

联系电话:020-28211008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20-82090204     

传真:020-82090814       

联系地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宏光路春晖三街14号二楼;      

银行及账户信息(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人: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支行

     号:3602004919200042386

十二、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gzhongyuan.cn/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十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规定,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期限,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或者自期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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