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珠三角研究院总部档案室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单位实际需要,现对清华珠三角研究院总部档案室改建工程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清华珠三角研究院总部档案室改建工程
二、招标单位: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020-22216153
招标代理: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020-82090204
三、建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10)栋
四、项目概况:档案室的改建包括空调、配电、排水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五、项目编号、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GZHYGC019023
2、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本项目招标内容:档案室的改建包括空调、配电、排水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4、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42642.46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9 年 9 月 12 日至 2019年 9 月 16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含本日):2019 年 9 月 12 日。
报名截止日期(含本日):2019 年 9 月 19 日。
报名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1、从发布招标公告第一日起接受报名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资格或具备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的小型项目负责人资格,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6、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办理投标报名手续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报名时间,到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宏光路春晖三街14号二楼)报名。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2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报名资料:
①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递交);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不按上述要求的将不接受报名。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和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zhongyuan.cn/)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十三、异议受理部门: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异议受理电话:020-22216153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10)栋
招 标 人: 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招标代理: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 9 月 12 日
附件一: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材料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以行政主管部门或法院或检察院书面认定为准)。
七、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写工作;本公司与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本公司与本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企业公章)
附件三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 |||||||||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被授权人 | 联系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 ||||||||
安全员 | 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 ||||||||
保证书 |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 ||||||||
投标人盖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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