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医用光学技术研发中心)数据存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时间:2024-04-12 16:44:10 点击: 【字体: 收藏

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医用光学技术研发中心) 数据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清华珠三角研究院的委托,对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医用光学技术研发中心)数据存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编号为GZHYCG0240303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编号:GZHYCG02403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医用光学技术研发中心)数据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数量:

项目内容

供货期

最高限价

数据存储设备(含存储一体机3台,交换机5台)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供货并安装完毕

89万元

1. 供应商应所有的磋商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2.简要技术要求或者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项目内容》。

3. 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415日起至2024年419 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00时,包含法定节假日)到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宏光路春晖三街十四号二楼)购买磋商文件,或通过线上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响应供应商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磋商文件(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购买磋商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线上领购招标文件者,请将相关资料盖章后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245570316@qq.com,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工020-82090539/19976777459),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如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还须加人民币50元快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六、本次采购项目公告等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4 25  14  30 (注14  00 分开始受理磋商响应文件)

八、磋商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 F 栋312会议室。

九、磋商时间:20244  25  15  00 

十、磋商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 F 栋312会议室

十一、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采购人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 F 栋

采购联系人:邬工

电话:0755-28575037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宏光路春晖三街十四号二楼

采购代理联系人:邹工

 : 020-82090539/19976777459

 : 020-82090814

 箱:245570316@qq.com

     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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