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装2×1600kVA专变永久用电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0-06-04 19:01:51 点击: 【字体: 收藏

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单位批准,并且本工程前期资料已收集完毕,资金已落实,广州城发瑞祥有限公司现对新装2×1600kVA专变永久用电工程进行施工专业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新装2×1600kVA专变永久用电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城发瑞祥有限公司

人:       联系电话020-36651109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        联系电话: 020-82090204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四、项目概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五、项目编号、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   

2、本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3、本项目招标内容:1.新建开关房1间10KV母线一段,新安装高压环网柜4台,DTU配网终端1台。

 2.新建高压室1间、专变2间、低压房1间。

 3.新安装KYN高压柜4台、新安装SCB10-1600KVA变压器2台、20Ah直流柜1台、新安装低压柜10台、新安装3200A母线,40m。

 4.由天源路5号开关房新敷ZRYJV22-8.7/15kV-3×240mm2210米至新建高压室、由新建高压室分别新敷ZRYJV22-8.7/15kV-3×70mm2110米至#1专变、#2专变。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4、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3861012.18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126539.76元,详见招标控制价公布函。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0  6  5 日至  2020   6  11 日。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投标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 2020  6  5 日。

投标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 2020  6   11 日。

投标登记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注:1、从发布招标公告第一日起接受投标登记并发售招标文件,并从发布公告之日起开始计算备标时间。

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八、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

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或以上)资质和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机电安装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6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条内容进行评审)。

十、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上述投标登记时间,到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东区春晖三街14号二楼)进行投标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收取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2、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投标登记资料:

①投标登记表原件(一式两份,单独递交);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提供原件核对);

3、不按上述要求的将不接受投标登记。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八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项目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在分析招标失败的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后,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三个的,属于必须审批、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报经原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后可以不再进行招标;其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决定不再进行招标。

本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城发瑞祥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36651109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西路5号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

 

: 广州城发瑞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6  4 


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新装2×1600kVA专变永久用电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7)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9)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本职。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六、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穗建规字〔2017〕4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17〕10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7〕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八、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九、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记录不良行为,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愿意停止参加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三

投标登记表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被授权人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                                      (经理/总监/其他)


项目负责人资质证号


安全员


安全员安全考核证号


保证书

我公司保证该项目由本单位承包,不接受他人挂靠,不转包,不非法分包。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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