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23-01-19 14:53:21 点击: 【字体: 收藏

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安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华珠三角研究院的委托,就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安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HYCG023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安保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控制价金额:人民币228万元/两年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类别:服务类

六、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采购控制价

(万元/两年)

服务期

1

清华珠三角研究院安保服务项目

228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二年。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投标人只对部分项目内容进行投标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人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没有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

1、请投标人凭以下证明文件加盖公司公章至采购代理机构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报价,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若为授权代表,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法定代表人,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邮箱领购招标文件者,请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545892296@qq.com,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陈工020-82090539/18664607565),经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如需纸质版招标文件还须加人民币50元快递费。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八、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120日至2023年2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春晖三街14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149 时30分(开始接收文件时间:2023年2149时00分)

十、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春晖三街14号二楼

十一、开标时间:2023年2149 时30分

十二、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春晖三街14号二楼

十三、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四、联系事项

采购人: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八路98号香雪国际公寓F栋

联系人:苏先生

联系电话:18928999520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春晖三街14号二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20-82090539/18664607565

传真:020-82090814

清华珠三角研究院

广州宏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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